问题描述:市民来电反馈八步区爱莲湖足球场保安告知其,在该球场踢球需要收取2小时500元的费用,市民认为不合理。现来电咨询该足球场是否是属于市政工程?如是市政工程是否是免费使用的?且该球场并未建设围栏这样收取高额费用是否合理?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信件回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 “鼓励运营管理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拓展业务范围,提供场地租赁、青少年体育培训、赛事策划组织、企业团建、体育装备和体育彩票销售等服务。”运营管理机构可以提供场地租赁服务。
贺州市爱莲湖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社会出资方),与政府出资方代表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贺州博世科环境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爱莲湖公园属于市政公园,位于公园内的足球场是否属于市政设施,是否具备公益属性,是否能开放运营,建议向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咨询。
如爱莲湖足球场符合有关开放运营条件,则其可以对外开放运营。因社会足球场地租赁费未列入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即运营方可以根据运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依法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如消费者发现经营方有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价格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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