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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
1.决策概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立健全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3〕8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贺州市实际,制定贺州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联动范围:贺州市城区(八步区、平桂区,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贺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经营企业气源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实行同向联动。
联动周期:原则上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合同年为周期每年联动1次;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用气淡旺季为周期每年联动2次,联动调整成熟后可逐步过渡到按月联动。
联动幅度: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上调原则上单次上调不超过0.5元/立方米(居民第一档用气量);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单次上调不超过现行销售价格的20%。当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价格主管部门可暂时中止联动。
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均不设幅度限制。当平均上游价格下调时,降低销售价格。
价格约束:当出现气源采购价格高于自治区内周边地区采购价格、低价气源不优先保障居民用气、达到下调启动条件但不主动提交联动申请等情况,且未说明正当缘由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不予联动、不予在后续联动周期进行疏导或对冲,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年度经营考核进行惩戒。
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设置每户每月3立方米的免费气量。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决策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决策的了解程度;
(2)对该决策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决策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广西诚谊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电话:13471446133
E-mail:492054187@qq.com
5.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广西诚谊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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