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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已加装空调,根据《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贺州市财政局 贺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我市城市公办初中阶段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贺发改规〔2025〕1号)规定,现就拟调整贺州市实验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5年7月16日始至2025年7月23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署实名书面反馈至贺州市教育局或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774-5139548,0774-5122588。监督举报热线:12315。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贺州市财政局 贺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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