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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耗强度和节能降耗源头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公布)精神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贺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向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反馈方式如下:
一、意见反馈邮箱:hzk5135930@163.com。
二、邮寄地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21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联系电话:0774-513593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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