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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本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1-06-30 17:30     来源: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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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8年机构改革后,冻猪肉(生猪)储备职能由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划入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机构改革要求,为保持政策延续性和做好贺州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和冻猪肉储备工作、理顺职能关系、顺畅工作程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桂粮发〔2021〕3号),对2008年4月7日由贺州市商务局 贺州市财政局印发的《贺州市本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贺商运发〔2008〕7号)进行修订,编制本办法。

二、政策制定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粮发〔2021〕3号)。

三、文件构成

本办法共十一章,共四十二条。涵盖总则、职责分工、资质管理、入储管理、在库(栏)管理、轮换管理、出库(栏)和动用管理、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罚则、附则十一个方面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阐明了《贺州市本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相关定义、适用范围、储备机制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3条)。主要明确了市本级猪肉储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承储企业及代管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资质管理(共3条)。主要明确了承储企业及代管单位的选取方式、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管理要求。

第四章:入储管理(共6条)。主要明确了市本级猪肉储备的入储流程及相关要求。

第五章:在库(栏)管理(共3条)。主要明确了市本级猪肉储备在库(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轮换管理(共3条)。主要明确了市本级猪肉储备的轮换方式、轮换时间及有关要求。

第七章:出库(栏)和动用管理(共4条)。主要明确了市本级猪肉储备的出库(栏)和动用程序、动用情形、补库时间和结算价格等有关规定要求。

第八章:质量管理(共5条)。主要明确了市本级猪肉储备组织入库和在库管理的质量标准及质检要求。

第九章:监督检查(共5条)。主要明确了市本级猪肉储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代管单位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责要求、方式方法。

第十章:罚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市本级猪肉储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代管单位、承储单位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第十一章:附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解释部门和有效期限。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体现我市机构改革的要求。本办法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作为猪肉储备工作相关环节的责任单位,围绕猪肉储备分别承担各自任务。本办法中猪肉储备管理职能单位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不再承担猪肉储备管理职能。但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作为猪肉流通主管部门,仍然承担储备动用、投放的职责。本办法确保从猪肉储备的资格认定、收储、日常管理轮换、质量监管、动用投放、资金补贴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部门管、无缺位,体现了市本级集中力量做好储备的期望。

(二)体现猪肉储备工作的延续性。本办法对做好猪肉储备工作息息相关的资格认定、储备管理规模、储备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在参考自治区本级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资质条件要求有全资基地场或持有基地场所在企业5%以上股权,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冷库储存能力在2000吨以上等保障承储单位猪肉储备能力的关键要素未发生变化,在参考自治区本级的管理办法的同时结合了我市实际,延续原来的成功经验和模式。

(三)结合我市实际,在参考自治区本级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修改。考虑到我市生猪活体储备规模跟自治区本级相比较小,为减轻财政压力,采取市本级猪肉储备实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接管理或者委托代管单位管理的模式,质量监管模式则参照自治区的模式。

(四)体现新形势下猪肉储备的新情况。近年以来,在非洲猪瘟的严峻形势下,猪肉储备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市内承储能力不足,二是市内冻库企业承储能力不足,企业承担储备意愿不强,在开展猪肉保供稳价工作过程中,我们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在资质管理方面,允许具有法人资格的贺州市内(或毗邻贺州市)相关行业企业申报承储单位,冻猪肉储备企业储存能力下要求在2000吨以上(自治区本级要求3000吨以上),我们采用这些措施做法,并写入本办法中。这几方面政策规定的调整,确保了自治区下达我市的猪肉储备任务的及时完成,也符合当前市场供求形式的需求,事实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4月7日贺州市商务局 贺州市财政局印发的《贺州市本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贺商运发〔2008〕7号)同时废止。

六、解读机关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774-512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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