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8日,《贺州市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贺发改粮储发〔2022〕78号),简称《仓储管理办法》)印发实施。该《仓储管理办法》是落实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提供了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出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地方储备在粮食储备体系中具有“压舱石”和“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进一步聚焦地方储备安全核心职能,从仓储的角度完善地方储备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地方储备承储库点分类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基于现有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标准,突出地方储备的特点,厘清各方职责,明确承储单位在仓储方面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制定专门规定,以筑牢政府储备安全管理的仓储一环。
二、制定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地方政府储备粮食的仓储管理,现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突出政府储备计划管理特点,强化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监督管理,确保地方政府储备在仓储环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拟定了《贺州市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简称《仓储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是什么?
《仓储管理办法》结合近年来各地“一规定两守则”实践和粮食仓储管理发展的新情况,明确规定承储企业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强化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安全责任。《仓储管理办法》共4章43条。
(一)总则(第1—8条)。明确了《办法》制订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政府储备粮食承储主体、管理原则,以及各有关单位在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中的责任等。
(二)基本要求(第9—19条)。根据《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明确承储企业库区条件、设施、检验能力、人员配置等要求及备案事项。
(三)管理规范(第20—38条)。包括承储企业安全义务、安全生产作业、仓房要求、禁止性规定、安全检查和法律责任、库存管理要求、账目管理、账实和账账相符、仓储管理过程记录制度、处置和报告义务、粮食储存损耗定义、保管自然损耗、仓房使用要求、粮食进出仓及保管工作规范、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管理、科学储粮和绿色储粮。
(四)附则(第39—43条)。包括仓储设施范围、储存年限计算和施行日期。
四、《办法》有哪些创新?
一是明确了政府储备承储单位“一符”“三专”“四落实”的具体要求,强化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确保承储安全。二是对现行仓储管理制度标准中涉及具体操作的有关内容作了展开,便于实践中更好理解和操作,例如储存年限的起算方法、损耗定额、装粮合理上限等。三是顺应技术发展,提出了控温储藏、因地制宜配备多参数(多功能)粮情测控技术、储粮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等,体现了技术进步和储备安全升级的要求,引领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地方储备粮食储存安全。
五、解读机关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774-513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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