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联合市住建局于2021年12月7日印发了《贺州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指导标准方案的通知》贺发改规〔2021〕 3号,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贺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与贺发改规〔2021〕3号不相符的,以贺发改规〔2021〕3号为准。
解读机关: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方式:0774-512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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