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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撤销贺州市 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工程接通至平桂 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 |
发文字号:贺发改环资函〔2025〕1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2日 |
贺州市东融新区发展服务中心:
报来的《贺州市东融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关于撤销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工程接通至平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贺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贺政规〔2024〕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工程接通至平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贺发改环资〔2023〕49号)。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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