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东融新区发展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贺州市东融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关于重新审批贺州市一期排污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21年9月18日以贺发改环资〔2021〕76号批复了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排污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中心提出该项目建设方案发生较大调整等原因,申请重新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改善东融新区排水防涝现状,解决沿路周边排水排污问题,促进东融新区开发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排污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2108-4451100-04-01-178215。
三、项目建设单位: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贺州市东融新区范围内,和平路与爱民南路、现状城西路等交界处。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分两阶段实施:
(一)项目第一阶段。建设2万立方米/天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远期4万立方米/天)。敷设污水管网3915米,其中:重力流污水管道2288米,压力流污水管道1627米,污水检查井80座。敷设雨水管网6791.76米,雨水检查井137座。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工程、雨水管网工程、设备安装、土方工程、路面恢复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二)项目第二阶段。敷设重力流污水管网3102米,污水检查井111座;敷设雨水管网2688.29米,箱涵50米,雨水检查井56座。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工程、雨水管网工程、设备安装、土方工程、路面恢复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12931.60万元,工程费用5792.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05.01万元,预备费333.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解决等。
七、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等。
八、请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细化设计、投资、安全生产等各项方案,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和造价水平。
九、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项目原批复文件(贺发改环资〔2021〕76号)予以作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贺州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4-5136238;贺州市纪委监委驻贺州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4-5133525。收信地址:贺州市纪委监委驻贺州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42800。)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贺州市东融新区排污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排污提升工程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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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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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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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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