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动公开文件 > 项目批复 > 初步设计批复

贺发改农经〔2024〕36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初步设计(修编)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2024-09-30 17:25     来源: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市水利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审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修编)的函》(贺水堤函〔2024〕68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及有关单位评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修编)和项目投资概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19年以“贺发改投资〔2019〕80号”批复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国内配套资金未完全落实、规划用地条件发生变化、征地拆迁难度大等原因,导致原批复的里宁河、长龙河改造工程等部分建设内容无法实施。基于项目现实情况,为实现项目既定的建设目标,原则同意优化调整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

二、项目名称: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

三、项目代码:2017—451100—76—01—035369。

四、项目建设单位:贺州市水利局、贺州市城市管理局、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贺州市龟石水库至独岭站之间、流经贺州市中心城区的贺江流域。

六、优化调整后的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包括贺江洪灾风险改善、城市排水与污水管理、机构能力加强与项目管理三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一)贺江洪灾风险改善子项目。贺江(黄石电站—贺江大桥)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11.37千米,新建堤防13.35千米,在贺江电站厂房旁新建1座一体化灌溉泵站;贺江(贺江大桥—灵峰大桥)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3.34千米,新建堤防6.31千米;贺江(灵峰大桥—厦岛电站)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6.90千米,新建堤防0.93千米;厦岛电站综合提升工程,进行电站外立面改造;芳林电站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拆除现有拦河闸板、保留芳林大桥、改造电站厂房外立面、新建一座灌溉泵站;黄石电站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拆除原混凝土坝并新建气盾闸。

(二)城市排水与污水管理子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城市排水改善、水体水质改善、生态景观提升等。

1.城市排水改善部分:黄安寺排涝泵站1座,泵站设计规模为8.4立方米/秒;狮子岗排涝泵站1座,泵站设计规模为36.0立方米/秒;黄田支渠改造工程,治理长度1.70千米,桥涵3座;姑婆山排洪渠改造工程,改造长度约3.93千米。

2.水体水质改善部分:黄安寺排洪河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1.23千米,桥涵3座;狮子岗排洪河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3.72千米,桥涵6座;黄田支渠截污工程,新建截污管0.81千米;黄安寺排洪河截污工程,新建截污管2.28千米;狮子岗排洪河截污工程,新建截污管6.23千米;江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江南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规模1.5万立方米/天。新建管网8.8千米、污水提升泵站2座、水厂入场道路0.23千米。

3.生态环境提升部分:城市绿环创建工程(贺江干流),在贺江干流沿河修复改造植被面积约83.4公顷、广场面积约2.89公顷、铺设园路4.12公顷,构筑物占地面积0.15公顷。古城水街工程,沿黄安寺和狮子岗排洪河(含黄田支渠、姑婆山排洪渠)沿河植被面积6.82公顷,广场面积1.13公顷,铺设园路4.8千米,构筑物占地0.1公顷。

(三)机构能力加强与项目管理子项目。

1.建设大数据智慧水务管控平台,包括开发1套大数据智慧水务管控平台,新建1座大数据智慧水务管控中心。

2.贺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监控预警及综合管理系统,包括建设4座水质自动监控站点、水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及水环境自动监控预警平台、15个雨情监测站。

七、优化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概算232951.08万元,工程费用96716.71万元,其他费用103927.33万元,预备费22353.76万元,先征费及承诺费1769.26万元,建设期利息8184.02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世行贷款12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1822.08万元,扣除先征费及承诺费1769.26万元人民币,实际为90052.82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总投资39.42%,其余资金(约141129万元)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占项目总投资60.58%。

八、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贺江干流整治工程等别为II等,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2级,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工程级别为4级;支流水系整治工程等别为IV等,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4级,主要建筑物取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

请你们严格执行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批复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按照核定概算严格控制,在施工图设计、招标等重要节点开展概算控制检查,制止和纠正违规超概算行为。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总投资概算汇总表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总投资概算汇总表.wp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