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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殡葬管理处,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5〕411号)要求,对照定价目录有关规定梳理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殡葬基本服务项目(遗体接运、收殓抬尸、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收费标准、延伸服务(即特需服务)项目(化妆整容、告别仪式场地〔设施〕租赁、探视遗体)收费标准、公益性公墓价格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殡葬服务机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外的项目,其管理方式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70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殡仪殡葬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并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其他事项按桂发改价费〔2025〕4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贺州市殡仪馆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贺州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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