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2)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4)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
(5)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6)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
(7)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8)管理全市粮食、食糖和棉花储备,负责全市储备粮棉的行政管理。
(9)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贺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贺州市东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贺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调整经济结构,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做好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等工作。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大项目建设科、利用外资和财政金融科、东融发展科、生态移民发展科、东融发展科、交通能源科、机场建设科、工业和高技术科、服务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军民融合发展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科、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科、物资和能源储备科、仓储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共25个职能科室。市发展改革委代管的处级事业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7个(含参公事业单位4个)。代管的处级事业单位为:贺州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直属参公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贺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贺州市国土整治资源调查办公室、贺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贺州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非参公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贺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贺州市服务业发展局(贺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贺州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105名,其中行政编制38个,机关后勤2个,事业编制(含参公)65个。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0人,其中行政在职34人(含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在职13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事业在职43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离退休人员70人(含二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中离休干部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核定行政编制38名,机关后勤2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含机关工勤人员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70人(含二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中离休干部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0人(含公益性岗位7人)。
(二)贺州市国土整治资源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
(三)贺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
(四)贺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8人(含后勤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编制在职人员7人(含后勤1人)。
(五)贺州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人(含后勤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人(含后勤1人)。
(六)贺州市服务业发展局(贺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事业编制11人(含后勤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1人(含后勤1人)。
(七)贺州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4人。
(八)贺州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人。
(九)贺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人(含后勤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人(含后勤1人)。
第二部分: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421.23万元,同比增加3314.69万元,增长106.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532.88万元,同比增加1426.34万元,增长45.91%。其中:经费拨款4532.88万元,同比增加1426.34万元,增长45.9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增加。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上年结转结余1888.35万元,同比增加1888.35万元,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21.23万元,同比增加3314.69万元,增长106.7%,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4.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07%,同比增加3134.99万元,增长179.2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4%,同比减少21.7万元,下降7.7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同比减少8.61万元,下降6.0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6%,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支出增加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增加。
(5)农林水支出6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5%,同比增加60.86万元,增长100%。支出增加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2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2%,同比减少10.85万元,下降7.7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7%,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19.65%。增加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增加。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70.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02%,同比减少31.66万元,下降1.86%。
项目支出4750.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98%,同比增加3346.35万元,增长238.34 %。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21.23万元,同比增加3314.69万元,增长106.7%,其中:基本支出1670.88万元,同比减少31.66万元,下降1.86%;项目支出4750.35万元,同比增加3346.35万元,增长238.34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按一般预算支出表的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1.行政运行1052.66万元,同比增加158.98万元,增长17.79 %。增加的原因是行政和参公人员经费安排增加。其中:用于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789.15万元;用于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263.51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
2.物价管理65万元,同比增加20.5万元,增长46.07%。增加的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增加。其中: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5万元,价格监测工作经费10万元,涉案价格鉴证专项经费10万元,定调价成本监审调查业务经费40万元。
3.事业运行96.19万元,同比减少149.47万元,下降60.843%。减少的原因是预算安排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减少。其中:用于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96.19万元。
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93万元,同比增加1527.5万元,增长270.11%。增加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增加。其中:用于安排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贺州市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专项规划(2022-2035)编制费用60万元,用于军民融合和经济动员专项经费20万元,用于贺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7万元,用于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管理运维费用6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9万元,同比减少14.47万元,下降7.72%。减少的原因是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45万元,同比减少7.23万元,下降7.72%。减少的原因是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部分。
7.行政单位医疗70.88万元,同比减少5.61万元,下降7.33%。减少的原因是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各项医疗保险。
8.公务员医疗补助62.12万元,同比减少3.01万元,下降4.62%,减少的原因是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增加。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工作经费开支。
10.住房公积金129.68万元,同比减少10.85万元,下降7.72%,减少的原因是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694万元,同比减少95万元,下降12.04%,减少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减少。其中:用于贺州市粮食储备库及粮油安全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回购资金342万元,用于仓储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10万元,用于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费24万元,用于仓储设施维修改造30万元,用于市本级猪肉储备经费2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0.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
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策划、生成、包装、储备一批重大(重点)项目,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等。
2.贺州市粮食储备库及粮油安全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回购资金342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建设粮食储备库6栋2.6万吨仓容的散装平房仓、检化验业务楼及其他配套设施。
3.仓储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1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维护智能化系统。
4.涉案价格鉴证专项经费1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承担本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所涉及的价格认定及因业务工作的繁杂性、多样性每年均参加国家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等各项运转开支。
5.节能减排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审工作。
6.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管理运维费用6万元,项目用于支付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管理运维费用。
7.价格监测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每年承接自治区安排的日常以及应急价格监测工作任务,同时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在三大农贸市场每日监测农产品数据,涉及约41个监测点的监测补助和开展相关业务的开支。
8.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费24万元,项目主要内容:粮食储备管理、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轮换出入库、粮食收购检查,粮食储存及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9.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3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1-7号仓进行仓顶屋面防水反射隔热;5、6、7、8、9号仓维护粮情监测系统。
10.军民融合和经济动员专项经费2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根据上级国动委和经动办安排,策划、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训练活动。
11.市本级猪肉储备经费28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我市2023年生猪活体储备任务为15680头/轮,冻猪肉储备431.2吨,经费主要用于储备基地场活猪生产环节和生猪入栏到出栏的收购资金利息的费用补贴,冻猪肉费用定额补贴和代管单位用于活猪储备基地场的调研、资质审查、认定,开展宣传,组织学习培训,开展检查、公检验收,完善生猪储备监管更新设备设施费用,日常监督管理的代管费用。
12.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5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每年承接自治区成本分局安排的6项8个品种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涉及27户调查户的误工补助,以及开展调查工作和培训的各项运转开支。
13.定调价成本监审调查业务经费4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年度内按照相关规定,在办结时限内开展4项成本监审(调查)工作并出具成本监审(调查)报告。
14.贺州市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专项规划(2022-2035)编制费用6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发改电力函[2021]2818号),在我市科学确定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通过换电站布局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15.贺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7万元,项目主要内容:自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指标要求,我市2022年需完成信用数据归集1000万条,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平均排名200名。信用数据归集需依托贺州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运维,特定信用信息归集、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以及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情况等已列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考核。
16.2022年粮食收购补贴工作经费0.86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粮食行政部门必须承担的任务是: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管好地方粮食储备,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广西稻谷补贴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稻谷补贴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贺州市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64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总结贺州市新型城镇化现状,深入分析趋势特征和机遇挑战,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改革举措,引导各县区、各部门积极探索特色实施路径和体制机制创新。
自治区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7.5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每年承接自治区成本分局安排的6项8个品种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涉及27户调查户的误工补助,以及开展调查工作和培训的各项运转开支。
贺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20.91万元,项目主要内容:高质量编制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实现贺州发展新定位,早日全面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提供科学指南。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专家邀请、调研考察、编制成果等工作。
2021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1.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年度内开展4项成本监审(调查)工作。一是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非居民产出垃圾计量收费)成本监审;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下外培训成本调查;三是医养结合普惠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成本调查;四城市供水定调价成本监审(调查)。
贺州市重大项目谋划研究39.72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工作需要,研究十四五期间贺州可设立和运作重大项目的主要产业范畴;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前期审批制度改革措施;提出重大项目投融资对策措施;研究设计重大项目谋划、生成、储备、落地等全过程长效机制、引导政策和激励约束办法等。
贺州市粮食储备库及粮油安全配套设施项目(二期应急大米加工厂、简易中转仓)25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包含日产150吨的应急大米加工厂2169.74平方米和建议中转仓(粮食烘干中心)。应急大米加工厂建筑面积约2169.74平方米;地上一层,局部三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不超过18.9米;简易中转仓建筑面积约984.25平方米,仓容2093吨;地上一层,无地下室,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贺州民用机场40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新建贺州机场是构建区域交通枢纽城市、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泛北部湾经济圈的需要;是促进贺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旅游业发展提档升级的需要。同时,对完善广西以及全国的机场布局,地区综合交通体系和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贺州民用机场近期按飞行区等级4C标准建设,建设一条2600×45米的跑道,8100平米的航站楼,以及5个机位的站坪等配套设施。远期飞行区等级由4C机场提升为4D。项目建设年限计划:2023年至2029年,拟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自治区资金补助、市财政资金配套解决。2017年纳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21年纳入《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十四五”时期民用机场项目建设方案》,2022年纳入《广西民用航空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40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2016-2018年备选项目规划的通知》(发改外资〔2016〕323号)精神,为保障我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该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推动,包括招标代理费、勘察设计费等。
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激励资金6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根据贺州市落实自治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激励资金分配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粮安办)获得激励资金60万元,激励资金用于粮食安全工作经费、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相关项目前期或建设推进等工作,确保地方政策性储备粮食安全。
制定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8.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针对我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存在的问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反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贺州市重大(重点)项目评审费99.2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根据《贺州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贺发改投资发〔2014〕8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支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初步设计、节能审查等评审费用,助力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世界温泉之都(贺州市)概念性规划(暂定名)6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谋划贺州温泉产业重点工程,对项目组织实施、要素保障及工作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增加)减少的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1.1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工作检查及行业、部门间的业务往来。(增加)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购置……车辆。(增加)减少的原因是: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增加)减少的原因是:此项经费主要用于……等支出。
四、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如本部门无预算,可参照如下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63.51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2.67万元,下降10.03%,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委财政供给人员减少等原因减少了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对相关经费的安排情况,增减变动等进行适当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83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3.83 万元(含货物类33.83万元,服务类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分散采购预算0 万元(含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目前,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用房面积共3520.64平方米;共有机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包括 ;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 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3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新建办公用房的原因是 ;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购置的机动车主要用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862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0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2000万元,市本级猪肉储备经费项目288万元,贺州市粮食储备库及粮油安全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回购资金项目342万元,定调价成本监审调查业务经费项目40万元,贺州市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专项规划(2022-2035)编制费用项目60万元。
贺州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广西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贺州市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四批四统”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市层面每年安排1亿元以上,重点支持重大产业、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策划、生成、包装、储备一批重大(重点)项目,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等,1-4月组织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资金需求,5-7月按程序报政府审定并印发计划文件,9-12月跟踪落实项目推进。支持重大产业、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等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谋划、前期工作论证研究,推动一批在建项目投资提速攻坚,推动一批近期开工项目提前开工,推动一批计划“十四五”后两年开工的项目提前到2023年开工建设,加快形成工程实物工作量,为稳住全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 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 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请列公开内容中专业性名词较强的名词并进行名词解释,不少于5个,例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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